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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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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科技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度律所庫及常年法律顧問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陜西科技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擬選聘公司2021年度常年法律顧問并構建律所庫,現決定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選聘服務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法律服務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項目名稱
陜西科技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度律所庫及常年法律顧問采購項目
二、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相應的執業資質;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內部管理與控制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三年(2018年至本次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之日起,成立不滿三年的,從成立之日起計算)沒有因違法執業受到監管機構的處罰且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若組成聯合體參與本次磋商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滿足上述前5條要求,且應提交聯合體各方簽訂的相關協議。
(二)特殊要求
1.供應商應組建不少于3人(含)的固定法律顧問團隊,其中至少2人應具有不少于3年(含)的法律工作經驗,團隊負責人(對接律師)應具有5年以上律所從業經驗,且近三年(2018年至本次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之日起)國有企業服務案例不少于5件。
2.團隊中的律師近三年(2018年至本次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之日起)無執業違法違規記錄。
四、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法律顧問應為采購人提供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就采購人在內部管理、重大決策等方面所遇到的問題提供咨詢,并應采購人要求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2.草擬、審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3.接受采購人委托,參與經濟合同或者重大項目的磋商,審查和準備相關法律文件;
4.應采購人要求,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并根據采購人需要就會議所形成的內容、決議、紀要等文本如實出具律師聲明、律師見證、律師函等;
5.及時向采購人提供與其相關業務及管理有關的最新法律動向,進行法律風險提示;
6.就采購人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法律風險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對已經面臨的債務糾紛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其合法權益;
7.應采購人要求,開展法律培訓(服務期內不限次數);
8.協助采購人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勞動用工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該項工作應于法律顧問服務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開展)。
9.應采購人要求,簽署、送達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10.應采購人要求,代為起草或審查相關的法律公告、公示、聲明、對外承諾等文書
11.為采購人免費代理標的不超過人民幣五十萬元的案件五個;
12.若為采購人代理除上述第11條之外的仲裁、訴訟的,按照《西安市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確定的市場價標準下浮至少50%收費,具體以雙方最終談判結果為準;
13.與采購人約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入庫律所服務內容
1.凡進入“陜西科技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律所庫”的供應商應在服務期內為采購人提供一次免費法律培訓,具體培訓內容由雙方后期協商確定;
2.若為采購人代理相關仲裁、訴訟及非訴服務的,按照《西安市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確定的市場價標準下浮至少50%收費,具體以雙方最終談判結果為準。
(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要求
1.項目負責人應全面把控服務質量,在接到采購人法律需求通知后24小時內響應,并根據具體法律事務和難易程度,安排相關專業領域律師組建具體事務的服務團隊,與采購人溝通確定相關事件的時間安排;
2.項目負責人應至少每兩周前往采購人處坐班一天,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后確定;
3.為采購人提供季度顧問報告、專項法律服務報告、重大服務事項的情況匯報、合理化建議及電子檔案等;
4.供應商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采購人員工提供任何不利于采購人的咨詢意見;
5.供應商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采購人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四)入庫律所服務要求
1.若為采購人代理相關仲裁、訴訟及非訴服務,其項目負責人在案件了結(若涉及強制執行的,在強制執行結束之前)之前決定從供應商處離職的,供應商應提前30日內書面告知采購人,并重新安排經采購人認可的項目負責人;
2.若為采購人代理相關仲裁、訴訟及非訴服務的,應定期就案件進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向采購人匯報并提出相關管理建議;
3.若為采購人代理相關仲裁、訴訟及非訴服務的,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采購人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五、服務期限
本項目服務期一年。服務期滿后,采購人有權根據各供應商服務情況決定是否將其繼續納入采購人律所庫。
六、采購文件的獲取
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1日12:00(北京時間)前聯系采購人獲取,不收取采購文件費,但應提交履約保證金500元,繳納方式為現金。
七、響應文件遞交、磋商時間及地點
(一)本次磋商需提交紙質響應文件一正三副(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響應文件應于磋商當日現場提交,逾期將被拒絕接收。
(二)磋商時間:暫定于2020年3月17日下午14時(具體時間將電話通知)
(三)磋商地點:西安市高新區丈八五路陜西省科技資源統籌中心B區411
八、其他
(一)采購人可對已發出的磋商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文件與采購文件發送方式相同,同時發送給各潛在供應商。
(二)對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或有質疑的供應商,可電話詢問采購人。
(三)磋商文件的解釋權歸采購人。
九、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下列方式聯系
采購聯系人:董芳妮
聯系電話:15332206686、029-81108054
聯系人郵箱:15332206686@163.com
聯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區丈八五路陜西省科技資源統籌中心C區401
陜西科技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3月9日